
北京明确禁止车牌指标买卖,但未完全禁止租赁,允许在法律框架内规范开展租赁行为。官方强调租赁需符合法律规定,合同需规范,避免陷入“非法买卖”的法律风险(如行政处罚)。
车辆性质强制变更:
新备案的租赁企业投入运营的车辆,以及已备案企业的新投运车辆,使用性质必须为“租赁”;
2025年4月1日前已备案的非营运性质租赁车辆,需在2026年3月31日前变更为“租赁”性质,逾期未变更的将被注销管理。
数量调控与备案凭证:
对小微型客车租赁实行数量调控,统一规划租赁车辆规模;备案车辆需统一发放租赁车辆备案电子证,确保租赁车辆纳入规范化管理。
官方引导租赁通过正规渠道开展,包括:
合规主体:大型汽车经销商旗下租赁服务、有实体店面的专业租赁公司、成立时间久口碑良好的平台;
操作流程:
查验出租方身份(身份证、车牌指标证明、车辆登记证)及中介营业执照,实地考察办公场所;
签订规范合同,明确租赁期限、租金、违约责任、事故/债务责任划分等条款,建议经律师审核;
租赁车辆需以车牌所有人名义购买保险,实际用车人作为被保险人。
法律风险提示:官方多次重申租赁的潜在风险,如合同可能被认定无效、车辆因出租方债务被查封、事故处理复杂等;
试点探索:2025年试点“车牌使用权分离”制度,为规范化租赁提供政策空间,但官方渠道租赁服务尚未全面开放;
市场监管:对非法中介、私下交易等行为进行风险警示,引导消费者选择合规渠道,避免陷入纠纷。
综上,北京对新能源车牌出租的监管以“规范引导为主、风险警示为辅”,通过车辆性质备案、渠道合规化要求及政策试点,逐步推动租赁市场向合法、透明方向发展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