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所有车牌租赁协议因违反限牌政策及公序良俗,均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合同,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(如违约金、责任划分)不受法律保护:
案例:上海小李将车牌租给J公司,期满后J公司拒绝退牌,法院判决协议无效,仅要求J公司协助退牌,无额外赔偿;北京陆先生支付1.3万租金后未拿到车牌,法院仅支持返还租金,但因陆先生明知政策仍租赁(自身过错),未支持利息诉求。
后果:租金/押金纠纷难维权,协议条款形同虚设。
车牌登记车主需对承租方的交通违法/事故承担连带责任:
案例:北京李女士将车牌租给王某,王某肇事逃逸致他人重伤,法院判决李女士连带赔偿200万元。因车辆登记在车主名下,即使协议约定承租方担责,法律上车主仍需先赔付,再向承租方追偿(实际执行难度大)。
后果:承租方酒驾、逃逸等行为,车主需承担全部赔偿风险。
车辆被侵占:张女士购车登记在他人名下,车牌所有人王某直接开走车辆,虽最终获赔车款6万元,但耗时耗力;
车辆被抵押/出售:承租方擅自抵押/出售车辆,因登记在车主名下,善意第三人权益受保护,实际购车人无法追回车辆;
车辆被法院查封:登记车主有债务纠纷时,车辆作为其名下财产被执行,实际购车人无法阻却(如案例中案外人异议被驳回);
押金租金纠纷:闫先生因超期联系租赁公司,被扣除1000元并拒退押金,经消保委协调仅部分退还。
不法分子利用车牌稀缺性实施诈骗:
案例:古某将一个京牌租给32人,骗取146万元,最终获刑10年半。承租方或中介虚构指标、重复出租,导致租客支付租金后无法获得使用权。
后果:租客损失租金,车主可能因“一牌多租”被牵连。
根据《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》,租赁车牌行为被查实后:
指标将被作废,且三年内不得申请新指标;
已上牌车辆会被撤销登记,直接影响车主后续用车权益。
拖欠租金/擅自转租:承租方未按时支付租金或转租他人,车主需耗时追讨;
不处理违章:承租方驾驶产生的违章未及时处理,累计扣分影响车主驾照;
改变用途:承租方将车辆用于网约车等运营,增加事故风险且保险可能拒赔。
车牌租赁本质是“高风险交易”,不仅违反政策,还可能导致财产损失、法律纠纷甚至刑事责任。建议通过合法途径(如亲友自用、正规平台代持需核实资质)解决用车需求,切勿因“租金诱惑”忽视风险。
